[本站 資訊]張先生的奧迪Q7出了剮蹭的小事故,后保險公司定損8萬多元,這樣的價格放在普通車上著實不便宜,但作為一臺進口車,事主張先生也沒有太多疑慮。只是保險定損單里出現了一個報價5萬多元的車燈,實際上車燈在剮蹭事故中并未損傷,張先生雖然感到疑惑,但仍然對4S店充滿信任,并未提出質疑。大半年之后,張先生在維修記錄中看到了上次的總維修費用僅有1萬多元,而剩下定損的不到7萬元到底去了哪?是否進了4S店的腰包?
● 小剮蹭事故,4S店員工代辦定損,定損金額高達8萬多,未損壞的大燈被定損5萬
張先生駕駛的2019款奧迪Q7 55TFSI技術型在今年2月3日出險,張先生出險的時間,恰逢春節期間,所以拖到了節后上班的2月7日辦理相關定損手續,給張先生定損的是4S店的員工,代為給保險公司定損。
『2019款奧迪Q7 55TFSI技術型』
根據4S店拍攝的車輛檢測照片來看,車輛右前臉、右前翼子板、右前輪等處均有不同程度的剮傷。保險公司的定損記錄顯示,該車定損換件金額為82534元,其中,定損最貴的配件為右前大燈總成,定損價格為50254元,其次是前保險杠,定損價格為13086元,之后是右前翼子板,定損價格為6220元。
『張先生的奧迪Q7檢測照片』
檢測照片中,右側翼子板損毀最為嚴重,翼子板基本上全部發生了變形,并且多處漆面剮傷,輪眉損壞,確實存在更換的必要性。保險杠僅僅是右前側有漆面剮傷的痕跡,右側車輪輪圈,也可以看到明顯的剮蹭痕跡,不過,車輛右前大燈沒有破損,依然可以正常點亮,并且也沒有看到可見的剮傷痕跡。
『張先生的奧迪Q7右前大燈檢測照片并未看出明顯損壞』
定損手續辦理一切順利,定損單據出來后,張先生唯獨對右前大燈的定損有疑慮。張先生表示出事故當天檢查過右前大燈,沒有任何損傷,但不知道為何要給定損?定損的4S店售后人員表示,右前大燈后面有個洞,因此需要更換。盡管張先生對此有疑慮,但也沒有多想,想著4S店應該不會作假,就沒再追究。
● 張先生意外發現貓膩,4S店:配件是真貨,但不是原廠件,怕被罰款希望求和
張先生的車隨后也被4S店修好,在事情過去大半年之后,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張先生在一次準備做大保養前,想查看上次的保養記錄,就下載了一個一汽奧迪的App,隨后張先生發現了上次春節期間4S店錄入廠家的維修記錄,上面顯示維修金額為13863元,與之前定損的金額82534元差了68671元,那么這68671元的花費到底去哪了呢?在張先生提供的4S店維修記錄里,之前定損單據中最貴的右前大燈總成,在維修單里也并未出現。
『張先生的奧迪Q7定損金額為82534元,點擊圖片看大圖』
張先生覺得4S店在其中搞了貓膩,因此直接給一汽奧迪廠商400客服撥打了投訴電話,投訴馬上起了作用,4S店隨后聯系張先生進行溝通。張先生表示,商談過程中,4S店售后人員稱,最貴的前大燈組是真貨,有海關報關單,但確實不是奧迪原廠進貨的,也就是說前車燈是副廠件。4S店售后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奧迪原廠的配件進貨很貴。這一說法,隨后在一汽奧迪廠商400客服得到證實,說4S店有兩套系統。
『張先生在奧迪App上查詢到的維修費用為13863元』
張先生認為,4S店以副廠件頂替原廠件,這就是赤裸裸的欺詐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欺詐行為應該退一賠三。張先生向4S店提出了賠償訴求,并希望至少可以得到2.5倍的賠償。4S店因擔心廠商罰款,可能會面臨十幾萬的懲罰,于是找張先生求和解,并希望張先生可以將在廠商的投訴撤銷,并同意張先生的訴求,稱會讓張先生滿意。
在張先生撤訴后的十幾天后,4S店又變了口氣,稱張先生的車是公車,因此不適合退一賠三的相關法律。張先生稱自己的車是個人生活用車,只是以公司名義購買,并非經營用車。
『張先生給出的結算單』
隨后張先生再次將4S店投訴至廠商400客服,但這次投訴之后,4S店沒有再理會張先生的訴求,廠商客服和4S店都沒有再給出后續的賠償方案,僅僅稱可以給更換相關配件。張先生表示,“后續加起來打過十幾個投訴電話,廠商更像是傳話筒,開始還有回復,后來連回復都沒了,并沒有實質性的解決任何問題。”
兩周前,張先生又將此事投訴到長沙市政熱線,11月21日,長沙市某市場監督管理局給張先生打電話稱,4S店有調撥單,可以證明給張先生更換的配件不是副廠件。張先生稱,監管部門之前從未給自己撥打過電話,也未進行過相應溝通。但上周五,張先生收到4S店售后人員微信,“工商部門已經介入,后期會約談雙方,請知悉!”張先生對相關的調查環節產生懷疑,因為沒有人對受害者進行相關問詢。
目前,4S店只承諾給張先生更換存在疑慮的配件,但不給予任何賠償。張先生本人的訴求,則是能按照保險定損的配件進行相應更換,同時,4S店對于欺詐行為應做到退一賠三。
● 相關從業者:4S店確實存在非原廠渠道購買配件的潛規則,不會告知消費者
相關4S店從業者表示,4S店維修肯定是要使用原廠授權的配件,但目前有些4S店確實存在行業潛規則,即一種是從正規渠道訂購授權原廠配件,另一種是從非原廠渠道購買配件。雖然廠商明確要求4S店必須從廠商進貨配件,但4S店每年都有配件采購指標,有些指標達成差不多,或者原廠配件訂貨周期太長,4S店就會考慮從外面采購,4S店會有一個固定的外采合作渠道。但是,4S店通常不會主動告知消費者,哪些會是原廠配件,哪些不是,事實上這些都是不合規的。而消費者通常都會認為,4S店提供的就是原廠配件。
『圖片僅為示意,與案例無關』
同時,在定損的時候,保險公司會給品牌授權4S店的配件和維修價格都更高,明顯高于普通修理店,為的就是能夠支付原廠配件的相關費用,畢竟原廠配件的價格更高,而4S店維修使用非原廠配件,無非是為了多掙錢。4S店如果給保險公司代辦定損業務,也是不合規的。
● 律師:存在涉嫌消費者欺詐行為,法院訴訟將是最好的辦法,可以調取有力證據
相關律師表示,奧迪4S店的操作存在多處疑點,定損中看到的一些配件,在維修單里沒有見到,這已經直接涉嫌消費者欺詐行為。4S店稱,張先生的車是公車,所以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是所有公民,無論公與私,都不影響消費欺詐這個定論,公司同樣是消費者主體。地方立法機關幾乎一致認為,單位也是消費者權益立法保護的主體,4S店的說辭顯然不符合相關法律。
『圖片僅為示意,與案例無關』
律師建議,張先生如果去相關部門調取證據,中間任何環節被不專業的人認定錯誤,都會導致張先生無法實現自己的主張。對于張先生解決處理此事的最捷徑辦法,就是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讓法院介入,這樣4S店作為被告就不得不負有舉證的責任,如果4S店繼續作偽證,那么4S店可以直接被認定為消費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法院可以直接對4S店進行依法判罰。如果4S店舉證真實,法院認定不存在副廠件換原廠件的情況,維修單上的項目與實際出險定損評估相符,那么可以判定4S店不存在欺詐行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圖片僅為示意,與案例無關』
張先生此前表示,有與4S店員工對話的錄音等證據,但法院在判決時,除錄音證據外,還會綜合其他證據來進行判定。律師表示,法院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糾紛的主要裁定機關,可以實現最高效率和最權威的一站式爭端解決效果,尤其是時間拉得比較久遠,中間雙方又各執一詞,法院訴訟來解決最有效。
* 注:本文選擇的案例均為典型案例,與案例投訴量無直接關系。出于保護隱私的考慮,文中真實案例中的車主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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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在最后:
保險出險維修,雖然不需要消費者出任何費用,但并不代表可以大意,往往中間存在暴利潛規則。消費者在維修前,還是應當確認好相關的維修項目,配件情況等信息,并索要維修單據。小毛病大修,小損傷直接換全新配件,使用非原廠配件都可能會出現的情況。使用非原廠配件質量無法得到保障,如果是自己全責,出險費用也可能會影響到第二年保費。所以,提醒消費者,還是應當提高警惕,避免易疏忽環節出現紕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