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資訊]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發布關于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備案的補充通知,進一步規范汽車生產者相關的召回行為。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監管的通知》(市監質〔2020〕123號),為進一步規范汽車OTA召回備案,強化安全技術評估,現補充通知如下:
一、生產者備案采用OTA方式的技術服務活動或召回時,需提交《汽車遠程升級(OTA)安全技術評估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信息表》填寫要求參見《汽車遠程升級(OTA)安全技術評估信息表填寫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二、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發布前實施OTA的,生產者應在本通知發布后30個工作日內補充提交《信息表》。本通知發布之后實施OTA的,生產者應在OTA發布前5個工作日內提交《信息表》和電子版升級包。
技術服務活動備案和召回備案通過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提交。《信息表》(蓋章版掃描件和電子版)通過郵箱(vrecall@dpac.org.cn)提交。電子版升級包以光盤形式郵寄至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詳情以及附件,請點擊《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關于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備案的補充通知》(編譯/本站 張雪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