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資訊] 日前,天津市公安局發布了最新的摩托車通行要求,根據規定,禁止摩托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不含外環線)通行,但執行任務的軍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種摩托車除外,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文如下: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市道路限制摩托車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止摩托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不含外環線)通行,但執行任務的軍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種摩托車除外。
二、摩托車通行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三、本通告所稱外環線以內道路,指由外環東路、外環南路、外環西路、外環北路組成的環形道路內道路,不包含外環線。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5年12月16日發布的《天津市公安局關于逐步擴大摩托車限行范圍的通告》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天津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