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行業] 日前,歐盟廢物管理領域的領先公司紛紛呼吁歐盟立法者修訂關于可持續電池的法規草案(歐盟電池法)。歐盟近期發布了新的《電池法》,以提高廢舊電池收集的目標,并強制要求電池生產商在其生產周期中使用可回收的內容物。
就目前而言,該法規草案設定了到2025年收集65%的舊便攜式電池(例如在手機和筆記本電腦中使用的電池)的目標,到2030年將增加到70%,大大高于目前的45%。該法規還旨在回收90%以上的電動汽車電池。
但這還遠遠不夠,FEAD表示,該機構代表大約3000家歐洲廢物管理公司,希望將這一目標提高到至少80%,以與朝著更循環經濟,減少廢物的努力相一致。FEAD主席彼得?庫斯(Peter Kurth)說:“我們希望進行投資,如果目標不夠雄心勃勃,我認為我們不會看到所有可能的投資。如果我們看到一個宏偉的目標,從收集到強制性的內容回收結束,我們將邀請歐洲各地的公司充分利用投資機會,為更好的循環經濟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該協會還呼吁歐盟確保在歐洲生產的電池包含高含量的可回收成分。奧地利廢物公司Saubermacher Dienstleistungs的首席執行官Ralf Mittermayr建議將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并主張采用與許多歐洲國家的玻璃和塑料類似的押金退款方案。他說:“我們的目標應該是收集盡可能多的電子廢棄物,至少應該與塑料相提并論。”Mittermayr告訴在線活動,適當收集是減輕鋰電池處理不當造成火災危險的一種方法。該立場得到了FEAD的支持,他呼吁歐洲立法者“在歐盟范圍內對危險鋰電池的存款返還計劃征收關稅”。
不過歐盟委員會環境局高級專家何塞?里佐?馬丁(Jose Rizo Martin)解釋了他所謂的“復雜”提案背后的想法。他表示將電池回收率設定在70%是較為妥當的,因為更高回收率的提案可能會被認為是不現實的而被否決。馬丁提醒回收行業代表,盡管他們可能在爭取更高的目標,但成員國可能認為目標過于雄心勃勃。最后,解決方案可能是“平衡狀態”,馬丁還警告說,整個歐盟范圍內的存款和回報計劃可能會變得過于官僚主義,增加繁瑣的手續,以使收益最小。(編譯/本站 丁伯駿)